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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荥阳市老年公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的规定,我局对报送预审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该项目已经荥阳市发改委批准(荥发改[2007]114号)。 二、该项目所占土地符合乔楼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该项目拟占用乔楼镇任庄村土地3.4315公顷,其中农用地2.6721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6311公顷。老年公寓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建成后可容纳340人,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该项目所占耕地拟按规定交纳开垦费委托我局补充。 综上所述,同意该建设项目用地通过预审。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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