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电业局:
《110KV道北变电站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的规定,我局对报送预审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该项目已经荥阳市发改委批准(荥发改[2008]84号)。
二、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拟占用京城办吉家寨村土地0.3488公顷(均耕地)。符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该项目所占耕地已按规定交纳开垦费委托我局补充。
综上所述,同意该建设项目用地通过预审。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