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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荥阳市2008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09〕259号文),荥阳市国土资源局代表荥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征收荥阳市高村乡陈捕头村,乔楼镇蔡砦村、沈洼村、孙砦村,豫龙镇毛寨村、廿铺村、罗垌村、槐西村,京城办事处狼窝刘村,贾峪镇鹿村、洞林寺村五个乡、镇(办事处)集体土地共计43.4877公顷〈以定界图为准〉作为荥阳市2008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现将该批次用地的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如下: 一、2008C301宗地征收高村乡陈铺头村集体土地2.2091公顷,全部是建设用地。 二、2008C302、2008C303宗地征收乔楼镇蔡砦村集体土地共计3.1322公顷,全部为旱地。 三、2008C304宗地征收豫龙镇毛寨村集体土地共计1.338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2008C305宗地征收乔楼镇沈洼村集体土地共计12.1360公顷,其中水浇地9.2649公顷、其它农用地0.5988公顷、建设用地2.2723公顷。 五、2008C306宗地征收乔楼镇孙砦村集体土地共计2.4794公顷,其中水浇地2.4773公顷、其它农用地0.0021公顷。 六、2008C307宗地征收京城街道办事处狼窝刘村集体土地1.7939公顷,全部是旱地。 七、2008C308、2008C310宗地征收豫龙镇廿铺村集体土地共计9.4488公顷,其中旱地1.4637公顷、水浇地5.2144公顷、其它农用地2.2729公顷、建设用地0.4978公顷。 八、2008C309宗地征收豫龙镇罗垌村集体土地共计0.6517公顷,全部为水浇地。 九、2008C311、2008C312、2008C313、2008C314宗地征收豫龙镇槐西村集体土地共计8.3001公顷,其中旱地7.8882公顷、其它农用地0.2597公顷、建设用地0.1522公顷。 十、2008C315宗地征收贾峪镇鹿村集体土地共计0.756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十一、2008C316宗地征收贾峪洞林寺村集体土地共计1.241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十二、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8条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水浇地、旱地、其它农用地费用标准为每公顷42.12-49.14万元;建设用地费用标准为每公顷37.44-49.14万元;青苗补偿费每公顷1.17万元。 十三、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标准按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2004)87号文《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 十四、本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 十五、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如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持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报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科。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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