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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 荥阳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筹建项目选址位于我市城关乡惠场村,占地面积2.9171公顷。按照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省厅规定,我局对该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预审初步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已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豫发改城市[2005]566号)。 二、该项目总用地2.9171公顷,根据省政府要求,已按荥阳市2005年度第九批乡镇建设用地申报,并经省政府于2005年12月22日批准(豫政土[2005]323号,批文附后)。 三、项目综合指标 1.依据国家建设部、发计委建标[2001]77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属V类二级污水厂,总投资5805万元,投资强度为 1989.99万元/公顷,单位用地为0.931m2/m3,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已分别通过选址和环评(附件)。 综上所述,恳请省国土资源厅予以预审。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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